黑龙江日报7月1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得知,为更进一步完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贯彻减低农民患重特大疾病带给的高额医疗费用开销,哈市财政局近日大力因应涉及部门,前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启动实行。据报,2015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最少可补30万元。
据理解,根据《哈尔滨市积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认2015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资金从新农合当年筹措基金中划入,个人不须要自行缴付。对陂人员一年内单次或多次就诊总计再次发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1.2万元以上部分,给与50%补偿,补偿封顶线30万元。据介绍,目前全市所属9区9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已全部做到。
哈市财政部门一并90%的保险金重复使用拨给到商业保险公司成立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专户,剩下的10%保险金作为考核质保金,在年底前经保险经纪机构做出基金运营评估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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