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保小编就是指辽宁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网上涉及资料,了解到2020年丹东市失业保险的近期规定,整理了发给条件、流程、多少钱。2020年丹东市失业保险金发给条件不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发给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遵守缴付义务剩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的,还包括:中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聘、免职和解雇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容许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劳动者通报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劳动合同誓约缴纳劳动报酬或者获取劳动条件,劳动者通报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已办理失业注册和打工注册。
失业人员在发给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用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丹东市失业保险金发给流程1、用人单位应该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开具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职工失业后,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开具的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从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注册。3、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应填上《失业保险金申请表格》,并索取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开具的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注册及打工证明;(4)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注册之日起计算出来。
2020年丹东市失业保险金领到多少钱?根据《关于更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报》(辽人社放〔2020〕15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各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函》(辽人社函〔2020〕208号)规定,丹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如下:一、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总计交纳失业保险费剩1年严重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36.6元调整为1368.5元;总计交纳失业保险费剩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78.6元调整为1449元。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总计交纳失业保险费剩1年严重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5.5元调整为1258元;总计交纳失业保险费剩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0.5元调整为1332元。
本通报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总计缴付时间剩1年反感2年的为3个月,剩2年反感3年的为6个月,剩3年反感4年的为9个月,剩4年反感5年的为12个月,剩5年反感6年的为13个月,剩6年反感7年的为14个月,剩7年反感8年的为15个月,剩8年反感9年的为16个月,剩9年反感10年的为18个月,剩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久为24个月。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发布资料整理,明确政策以最后文件继续执行情况不尽相同,明确可咨询丹东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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